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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行贿犯罪档案明起可查询 单位个人均可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9:13 桂龙新闻网

  12月30日上午,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006年1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正式对外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我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已经准备就绪。明日起,单位或个人即可带有效证件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其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可书面回复查询结果,此项业务免费。

  检察机关受理行贿犯罪档案公开查询的范围是,1997年以来自行立案侦查、并经人
民法院生效判定构成犯罪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行业和政府采购部门的个人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或个人在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信贷审批、招收公务员和学生等活动中如有需要,可以向单位注册地或办公地、个人住所地的检察机关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同时提供书面请求、有效单位介绍信或有效个人证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今后,任何地方有行贿犯罪的记录者将无处遁形。

  自治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刘志强处长告诉记者,行贿犯罪档案的公开查询,可以对贿赂行为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减少、遏制贿赂犯罪的发生,促进社会的诚信建设。其实,早在2004年6月,高检院就联合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在5个省、市、区开展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广西就是5个试点之一。明日,5个试点区的经验将推向全国,查询范围也从试点期间的建设领域,推行到5个行业或部门。

  来源:南国早报选稿:梁凯昌作者:刘治理罗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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