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5年否决污染项目资金3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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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9:19 宁夏日报 | |||||||||
据新华社银川12月30日电(王海英、武勇)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严格的环境评价制度,5年来否决污染环境项目资金3亿多元,将大量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为了加快区域化工业进程,“十五”期间,宁夏先后投资400多亿元,建设了250多个化工、冶金及火力发电项目,许多项目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污染。为了
宁夏宁东煤化工基地建设被自治区列入一号工程后,自治区环保部门派出多个工作组,提前对所有项目进行水环境影响、大气质量环境影响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使项目在上报国家部门之前具备了开工的可能,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近年来,一些东部污染项目伺机向西部转移。对此,宁夏环保局在西部省区中最先制定出“严防东污西移管理办法”,对所有引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要求引资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必须按规定配套完善的治污设施。同时对一些污染负荷重的项目实行总量控制,杜绝了重污染项目进入宁夏。吴忠市稀土有限公司去年准备投资1.9亿元,建一个年产800万吨的氧化铷项目。环保部门在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认为,企业选址位置不当,且污染治理难度较大,项目经环境影响评价后被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