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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月30日正式实施机动车欧Ⅲ排放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9:31 首都之窗

  北京12月30日正式实施机动车欧Ⅲ排放标准,达不到标准的新车不得在京销售。针对在12月30日之前购买欧Ⅱ排放标准机动车尚未领取牌照的车主,环保手续办理程序发生变化。

  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如果您是在今天之前购买的欧Ⅱ车,并且已经开始在检测场办理环保手续,可以按正常程序继续办理;如果您还没有开始办理环保手续,那么就需要在2006年1月26日前,凭购车合同或正式发票(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北京市环保局一
层的全程办事代理受理窗口,进行审核备案后,再按原规定的程序办理环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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