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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重申报轻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10:08 长沙晚报

  本报讯 我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将在2006年由省政府公布,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我省已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领导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下设评审委员会,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分级保护的原则,将建立国家级和省、市
、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省文化厅提出,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首先要注重申报项目的文化内涵和杰出价值。各地区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和丰富文化内涵的,而且社会公认程度较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及基本符合条件且濒临消亡的项目,要重点考虑。另外,我省设立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具体负责编制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培训。

  会上还对“湖南十大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了颁奖,汨罗端午节、长沙湘绣、浏阳菊花石、土家族织锦、苗族鼓舞、土家族摆手舞、湖南目连戏、江永女书、常德丝弦、桑植民歌此前已被评选为“湖南十大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项目”。

  副省长许云昭在会上表示,目前,部分市州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积极性很高,但是,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还是存在。有些地方不加区分地将诸多民俗活动作为招徕游客并谋取利益的现实手段。但实际上,这类开发和利用,往往滥用甚至歪曲了这些民俗的真实功能和特殊价值,客观上造成了对游客的文化误导;有些名为保护的民间艺术扶持活动,由于没有正确的保护意识和手段,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保护对象的破坏。许云昭指出,在目前的情况下,首先要大力做好保护和传承工作,然后再考虑开发利用和发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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