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火车票收费标准有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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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10:53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温州火车站获悉,根据铁道部最新规定,明年元旦起,旅客退票收费标准将有所改变。 原退票收费标准为,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2元退票费。铁道部的此项退票收费标准从1997年开始颁布实施,特别是对于“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的规定,旅客意见较大。更改后的收费标准为,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四舍五入到元)
更改后的退票收费标准低于原标准,如一张票面价为61元的车票,原标准的退票费为14元(61元以70元计算,每10元收2元退票费),更改后的退票费只须12元(61元×20%%=12.2元,四舍五入后为12元)。林秀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