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药董事长蔡志祥受贿26万元 被判入狱三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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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11:2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广州12月30日电(陈捷生)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蔡志祥,从1999年到2004年初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受贿共计26万余元。近日,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蔡志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4年初,蔡志祥在担任广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主管广药集团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广州市泽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董事
据了解,2004年12月3日,蔡志祥主动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投案。2004年1月和5月,蔡志祥分两次向广药集团纪委上交了港币10000元和人民币5000元、港币45000元。案发后,蔡志祥退出了所有赃款。 近日,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蔡志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