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供求为什么错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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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12:41 财富时报 | |||||||||
每天,我望着一栋栋拔地而起的高楼就会不断地问自己:房屋空置率都已超过了20%,为什么我却买不到适合自己的住房呢?城市中许多人都会发出这样的疑问。 市场存在供求错位 在热闹的背后,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供求错位问题,尽管开发商三番五
住房分配体制尚未 根本转变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非商品经济的“低工资,低房租,高补贴,高福利”的政策,工资中的住房含量不足,使得大多数人买不起房。长期的住房实物分配制度,使人们对福利分房形成了依赖。现在城镇新建住房的供应总量中,由个人购买的大体上占25%,大多数城镇职工还是通过单位分配获得住房。这些年来,房租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房价上升更快,买房不如租房的问题不解决,个人购房的积极性也得不到调动。住房低租金和福利分配的制度不扭转,新的住房供应体制就很难建立,房地产市场的有效需求也不可能提高。 住房政策缺失造成有房难买。首先是房改政策,现行的房改政策对公房出售给个人后的上市做了严格的限制。政策规定,已售公房5年方能上市,上市时必须优先卖给原售房单位,增值部分要和原售房单位分成。这些限制使得公房出售后的这一块规模扩大的存量房产缺乏流动,既限制了房地产三级市场的活跃,同时也抑制了二级市场上有效需求的形成。 其次是价格政策,一套普通住宅的价格与家庭年收入比保持在3至6倍间,居民才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若高出6倍,就难以形成有效的需求市场。商品房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成本构成的不合理,各种行政性收费和摊派占了相当比重。一次性收取70年的土地出让金,各种配套费用均转化为购房者的负担。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与过高的房价有较大的差距,价格构成的不合理挫伤了买房者的积极性。 另外是税收政策,现在商品房销售中,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营业税,同时向买房者征收契税。尽管征收的对象不是一个,但最终还是加大了购房者的负担。从理论上看,如果认定商品房销售是商品流通行为,则不应向购房者征收契税;如果认定商品房销售是财产转让行为,则不应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营业税。税收政策不仅关系到税负的轻重,还反映了国家对住宅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导向。重复收税和过重的税负只会遏制市场的发育。 另外一点是金融政策,尽管住房抵押贷款已经试行,但面窄、量小,且利息高,还款期短。对鼓励居民买房,分散居民买房的一次性负担的作用较小。绝大部分家庭还不具备依靠积蓄的资金购买住宅的能力。住房金融政策的不配套,制约了居民购买住房的支付能力。 什么才是真正的解决途径 全国房价上涨已成不争的事实,伴随而来的就是越来越多的人买不起房子。供求之间产生了极大的分化。“只给富人盖房子”的开发商越来越多地遭到人们的批评;某些地方政府过热发展房地产的做法使房价一路高涨,其政策也引起了专家学者的质疑;房价的高涨让更多人的买房还停留在梦想阶段。其实无论开发商的“只给富人盖房子”,还是政策带响的房价高涨,对人们买不起房都有一定影响,但不能说就是这些因素导致了这种状况。想要解决这一问题,不能简单地推给政府,靠建设廉租房来解决,也不能靠开发商的觉悟,最根本的办法是促使国家经济的整体提升,增加人们的收入,使居民收入与房价成一种正比例发展的关系,使居民手里有钱买房,这才是解决目前问题的根本之道。同时,政府应当拓宽投资渠道,减少人们对现房的炒作,居民才能真正买得起房子。 如果上述矛盾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住房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的状况将会长期存在,住宅市场也不可能尽快启动,住房消费热点也无法形成。那么市场上出现的房屋供求错位也就不足为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