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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推出网络警察卡通形象 净化网络环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15:12 国际在线

  

深圳市推出网络警察卡通形象净化网络环境(图)

  

深圳市推出网络警察卡通形象净化网络环境(图)

  从2006年1月1日起,广大网民访问深圳各网站、论坛,就会看见一个卡通警察的浮动图标,这便是由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分局率先在国内推出的深圳网络警察形象。

  这样一个网络警察形象的构想由来已久,早在2005年4月份,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已经开始了这样的实践:即尝试以深圳网络警察的名义在深圳本地网站就网民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解答;在前几天举行的深圳市公安局警察开放日活动中,不少市民也注意到了网监分局展位的两个卡通警察的形象,认为这样的形象具有很强的亲和力,普遍表示喜爱。

  经过8个月的漫长摸索,深圳网络警察的卡通形象"警警"和"察察"终于伴随2006年的来临正式与网民见面了。

  此外,随着互联网进一步深入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这也是催生深圳网络警察形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据新华社消息,截至2005年5月,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已达9880万。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庞大的网民队伍鱼龙混杂,自1986年我国首例计算机犯罪被发现至今,涉及计算机网络的犯罪无论从犯罪类型还是发案率来看都在逐年大幅度上升。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赌博、制黄贩黄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互联网正常有序的运转造成了严重影响,污染了网络环境,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的管理势在必行。

  日前,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在国内互联网率先推出的我国第一个网络警察形象,正是适应新形势的挑战而做出的积极应对之策。深圳网络警察形象的出现,不仅填补了互联网管理者形象的空白,充实了我国行业形象建设,尤其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网监分局一位负责人说,网络警察形象的推出,让网民们明白了,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网上的各种行为同样是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的,而网站、论坛等都是网络公共场所,网民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

  要守法,先要懂法。新推出的深圳网络警察形象还担负着普及和宣传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重任,网民点击网站、论坛上的深圳网络警察"警警"和"察察"浮动图标,他们就会带你到深圳网络警察的网络空间(http://66110.qzone.qq.com;http://777110.qzone.qq.com)。在这个网络空间,网民可以系统地学习有关互联网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把握关于互联网的各项最新政策,还可以了解到利用互联网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这对提高网民的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有很大的帮助。同时,深圳网络警察的形象还代表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分局为广大网民答疑解惑,如果您在上网时遇到网络安全方面的问题,可以在深圳网络警察的网络空间里提交留言,网监分局的民警会为您耐心解答。

  在全市人民同心协力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今天,此次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分局深圳网络警察形象的推出必将成为我市警民共建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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