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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有生须有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17: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广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有期限———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到期将自动失效。记者今天从广州市政府获悉,将于明天实施的《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正案,是我国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确立了有效期的首份规定,此举将改变以往行政规范性文件“只有生,没有死”的弊端。

  广州市法制办公室主任陈里程说,以前我们的政府文件“只有生,没有死”,很多
规范性文件都是“老黄历”了,甚至几十年前的都有,在法律意义上虽还“有效”,但早就脱离时代了,这一制度将有利于促进制定单位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此外,《规定》还设置了针对紧急情况的特殊程序,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时,危及较大范围的公共安全以及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的情况下,可以不受听取意见、提交材料和审查期限的限制,迅速制定并发布文件,增强政府部门应对突发性事件时的灵活性。林洁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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