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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的影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0:5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问责”的影子

  “投资环境实行责任制,你要管不好你的部下,你就是失职,市委、市政府就要让你负‘连带’责任”,孙金龙在合肥市投资大会上的讲的这番话体现了“行政首长问责制”的精神,因为追究责任的予头将指向各部门的行政首长。

  行政首长问责制,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名词,目前国内已经有多个城市开始实施这一制度,长沙、大连、成都、重庆、深圳等城市都出台了专门的行政首长问责制管理办法,有的城市“问责”已经取得明显实施,以重庆市为例,其行首长问责制启动1年多的时间,就已经追究了87名领导干部的责任。

  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此举被视作行政体制改革的最重大的动作之一,被评价为推动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标志性举措。《行政许可法》的最大特点就是政府的“自身革命”,取消了一大批许可事项的同时,对政府管理范围进行“设限”,减少了权力寻租的空间。这样一部“约束”政府的法律显然是对长期形成的行政习惯的巨大挑战,显然会遇到某些反弹。

  这种“反弹”最普遍的表现就是行政权力的失范,在能带来直接利益的“权力”上,行政部门不愿“放手”,反而会寻找一切理由来保存这些权力,此谓“乱作为”;而对于与权力相对应的职责,则以一切可能理由来回避与搪塞,该办的事不办,或者故意将简单的事情弄得复杂,让公众“望而却步”,此为“不作为”。《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很多城市都设立了行政服务中心,目的是减化程序,提高效率,但这一要求在实际中很容易走形,出现了在行政中心受理后,仍拿回机关进行处理,从而重回让公众“过五关、斩六将”的老路上去。孙金龙在合肥市投资大会上的讲话,便提出合肥市要重点解决这种“(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受理,回局签批”的现象。而这一现象就集中体现了某些权力部门对于行政权力的“迷恋”,而这种迷恋背后仍是利益。某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在该部门的年终总结大会上,公然将这一部门这一年的“创收”额比上年增加了30%以上,作为这一部门的全年的政绩之一。

  正是由于传统行政习惯的巨大惯性,很多城市才推出了行政首长问责制,即就行政部门的不作为进行问责,也对其乱作为进行问责,此举被视作贯彻《行政许可法》的重要保障性举措。目前,合肥尚未出台全面的行政首长问责制规定,但在优化投资环境领域强化责任追究的做法已经闪动着“问责”的影子,这显然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本报记者胡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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