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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交警发布 今年春运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1: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昨天,合肥市交警部门就参加春运的车辆和驾驶员有关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定,凡参加春运的公路客运车辆经审查合格后核发《春运证》,无《春运证》的不得参加2006年春运。

  客运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要对所属参加春运的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自检自查,并做好自检自查记录,实行“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运输企业或车主
凭保养检验记录、交通主管部门或运输企业对车辆安全状况检验的审核意见,并与辖区交警大队(私有客运车辆在车辆停在车停靠站所在辖区交警大队)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后,由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三县车辆在本县车管所办理)免费发放2006年《春运证》。

  凡参加2006年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到安徽省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合肥分校(三县驾驶员在所在县分校)接受资格审查,参加春运的运输单位驾驶人比较集中的,可与分校教务处联系。

  办理《春运证》和《春运教育合格证》的时间为2005年12月30日至2006年1月14日,每天8:00~18:00,双休日不休息。

  (李晓娟季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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