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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今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1:5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长春

  实习生 张林

  通讯员 叶建铃

  本报讯 堵车时,交警应以指挥疏导交通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为主,一般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应使用“你有权陈述和申辩”来告知交通违法行为人应享有的权利……公安部交管局2005年12月14日出台了《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该规范今日起实施。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全省转发了该《规范》并提出了贯彻意见。《规范》对司机和交警将带来什么新变化,昨日本报请交警部门对此做了解读。

  车道上不得拦违章

  《规范》对交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的自身安全作出了要求,规定除执行特殊任务外,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遇有交通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站在交通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伸进车辆驾驶室,强行扒登车辆责令驾驶人停车;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

  《规范》严禁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下列几种行为: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因自身的过错与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等。

  交通堵塞时,交警以指挥疏导交通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为主,一般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用语要文明

  规范规定,交警在对交通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应对当事人说:“你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在责令交通违法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时,应说:“你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条和《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谢谢合作。”

  轻微超速简易处理

  《规范》对交警查处酒后驾驶、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详细规定。对于运送瓜果、蔬菜和鲜活产品的超载车辆,不得采取扣留车辆等行政强制措施。在对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理结束后,应禁止饮酒后的驾驶人继续驾驶车辆。对醉酒的驾驶人应当带至指定地点,强制约束至酒醒后依法处理。

  在公路上查处超速,在公路上设置测速点的,应当选择安全且不造成交通堵塞的地点进行。对超速低于50%的,依照简易程序处罚;超过50%的,采取扣留驾驶证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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