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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审甘肃原财政副厅长仍判1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1:52 海峡都市报

  N《西部商报》供稿

  本报讯 昨日,甘肃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郑卫民在他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本报曾作报道)重新审理时当庭悔罪。法庭审理后当庭宣判,仅部分赃款数额和刑期有所变动外,法庭仍然以一审认定的三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据悉,该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郑卫民提起了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该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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