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立法律服务执业监督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5:20 深圳商报 | |||||||||
统一监管执业律师 我市成立法律服务执业监督处 【本报讯】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作会议上获悉: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手再出新举措,加大对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市司法局今年将成立法律服务
据悉,法律服务执业监督处整合行使原分散于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和基层管理处的法律服务市场监管职能。其职责是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维护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具体工作权限包括:一、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公证处和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执业行为进行立案和调查处理;二、负责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立案和调查处理;三、负责对外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本市非法设置场所从事法律服务的行为进行立案和调查处理;四、负责协调公安机关对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五、负责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其他法律服务市场监管职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