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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被扣大巴何时能回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6:2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大巴已被非法扣押二十多天 律师认为已侵犯了公民的财产

  “我们公司的大巴被人非法扣留在大竹汽车站,我们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20多天过去了,车仍被非法扣在大竹。”2005年的最后一天,南充蓝光快车公司(以下简称“蓝光”)经理岳军再次向本报反映。

  据悉,2005年12月7日,蓝光的一辆大巴开到达州市大竹县时,被大竹县人熊良志及其妻子、妹妹等人采取放气、撬车牌、拆掉传动轴等手段强制扣在大竹车站。扣车的理由是,南充运业集团(以下简称“南运”)欠他们的钱没给,南运在蓝光有股份,所以他们就要扣蓝光的车。

  蓝光负责人认为,蓝光是南运和另一家运输公司投资成立的股份制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蓝光和南运是两家不同的公司。熊良志等人扣留蓝光的车是错误的。“令人费解的是,我们多次到大竹找公安,但至今没人出面制止熊良志等人的非法行为。”据了解,12月16日,南充市公安局向达州市公安局发去公函,请求当地警方协助处理此事。蓝光派人先后三次到大竹,找到大竹县公安局、北区派出所反映情况,但得到的回答是“要调查调查”。

  记者就此事先后两次电话采访大竹公安局熊局长。熊局长称:“这里面涉及经济纠纷。”昨日,记者电话采访大竹县北区派出所蒋副所长,蒋称“我们正在调查此事,我们三次找熊良志取笔录,但都没找到,找到熊良志后便调查,该立案就立案。”

  针对此种情况,律师质疑:如果有经济纠纷,就应按正常程序申请诉讼保全、起诉等,假如一直找不到熊良志,岂不是车一直要扣下去?即使有问题该扣车,也该由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来进行,私人扣车已侵犯了公民的财产。被扣的南充大巴何时能从达州回家?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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