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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摘眼医院”被免职的院长竟留任市卫生局副局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8:15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去年12月11日,安徽宿州市立医院违规与非医疗机构合作,为10名患者做白内障手术。结果10名患者均出现感染情况,其中9人的单眼眼球被摘除。事发后,宿州市委于上月21日下发文件,免去了郝朝春的院长职务。一时人心大快。可是记者调查得知,这名被免职的院长居然留任市卫生局副局长,甚至改变身份来“安抚”患者。

  在采访中,记者偶然获悉,事件发生时,宿州市市立医院院长郝朝春,同时也是市
卫生局副局长。去年12月30日晚9时,记者在宿州市卫生局网页上的“市局领导”列表中看到,郝朝春的职务依然是副局长,在名单中排第三位。从履历可以看出,他自1997年起开始担任副局长职务。

  去年12月29日,由事件“安抚小组”成员、市政府有关人员及医院有关人员出席,在医院召开了针对患者及家属的“安抚会议”。几名参加了会议的患者家属向记者透露,郝朝春以“卫生局郝局长”的身份出现在会议中,并对患者致歉和安抚。也就是在这次会议上,许多患者家属才第一次得知,郝朝春同时是卫生局副局长。

  几名患者家属告诉记者,目前理赔工作还没有正式展开。去年12月29日上午,医院向每名患者下发了《理赔意向书》,让他们填写。记者看到,意向书的“理赔内容”一栏里,分别有“项目”和“数额”两部分。不过,几名患者家属表示,他们并不知道该怎么填。“我们不知道我们亲人的眼睛值多少钱,这应该由医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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