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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住房超144平方米将按3%征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9:40 石家庄日报

  深圳住房超144平方米按3%%征税

  据新华社电为进一步稳定住房价格和加强、规范契税征收管理,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对个人购房契税进行调整。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继续执行暂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适用税率为1.5%;对144平方米以上的单套住房等其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则一律按3%征收契税。

  通知还明确,上述规定中所指普通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李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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