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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亲子鉴定每例2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1:13 龙虎网

  【龙虎网讯】昨天,南京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该通知就完善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说明及价格作出规定。从今天起(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主要有:增加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项目内涵、除外内容和说明,并相应调整项目价格,如细胞因子活化杀伤(CIK)细胞输注治疗(含药
物加无血清培养基、体外细胞培养;包括树突状细胞治疗等),每次2750元;电子阴道镜每次加收100元等。调整直线加速器放疗(固定照射)等项目价格,如上消化道造影(含食管、胃、十二指肠造影)每次60元。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如亲子鉴定每例2500元(用DNA方法检测,司法机构批准的医疗机构执行)。另外,暂停执行院内会诊项目,医用降温毯按特殊物理降温价格收费;宫腔镜检查不得加收官腔镜费用等。“静脉输液”的收费标准为,每次静脉输液无论输液瓶数的多少,其收费标准均为6元,不得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物价局还明确了有关价格管理规定。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价格管理暂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即“凡未取得等级医院的医疗机构,须根据《江苏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级标准》,按隶属关系报同级卫生、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参照执行的医院类别后,方可执行新的价格标准”。取消《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核定血液及血制品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价费[2005]292号)中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服务价格项目。

  物价部门要求,任何部门、医疗机构和医学专业学会不得违反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规定和有关医疗行为规范,对操纵价格、分解项目、重复收费、规定医嘱变相提高价格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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