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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新法改变你生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1:3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 2006年1月1日起,一批重要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将给百姓的生活带来深刻的影响。

  9亿农民告别农业税

  今日起,我国9亿农民将依法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

  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由800元提高为1600元。

  引咎辞职制度写入法律

  调整公务员范围,改革职务级别制度,明确职位聘任制……今日起,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法律公务员法正式施行。公务员法规定了引咎辞职制度,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公务员法明确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规定3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死刑案二审将开庭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自今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

  交警不得在行车道上拦车

  今日起,交警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先敬礼并使用规范用语,除执行特殊任务外,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这是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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