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油污染路面遭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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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1:3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南京2005年12月31日电2005年12月27日,江苏苏州市陈先生驾驶轿车途经宿淮盐高速公路时,不慎撞上一条大黄狗。随后轿车机油箱底口破裂发生滴漏。一名高速公路路政人员将死狗清理走了后,另一名路政人员则提出其车造成路面污染,根据估算,竟要他赔偿近7万元的“路产损失费”。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封闭的高速公路上出现狗并且导致了事故,作为管理方就应先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盲目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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