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澄清:未从事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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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1:51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 陈二厚)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昨天郑重声明,严禁以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据了解,近来,社会上一些机构、网站和个人以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名义招揽业务、从事经营活动,非法牟利,致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企业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如下声明:我局从未授权任何机构、网站和个人以我局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也禁止我局所属机构及地方各级税务机关参与这种经营活动。这些机构、网站和个人的任何行为与税务机关无关。对这些机构、网站和个人冒用税务机关名义、损害税务机关名誉的行为,我局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