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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律法规今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3:37 深圳晚报

  一批法律法规今起实施

  引咎辞职制度写入公务员法

  据新华社北京电2006年1月1日起,一批重要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

  ●农业税废止:2005年12月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个税起征点调高: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由800元提高为1600元。

  ●引咎辞职写入法律:2006年1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法律公务员法施行。公务员法规定了引咎辞职制度,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死刑二审开庭审理: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并积极创造条件,在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实施的法律法规的还有:“一人公司”允许设立、设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申报车辆购置税应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结果应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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