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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重要法律法规今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4:53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田雨陈菲)2006年1月1日起,一批重要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将给百姓的生活带来深刻的影响。

  ■引咎辞职制度写入法律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法律公务员法正式施行。公务员法规定
了引咎辞职制度,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死刑第二审案件将开庭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并积极创造条件,在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

  修改后的证券法规定,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健全和完善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机制,有利于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一人公司”将允许设立

  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一人公司”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范围,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交警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先敬礼并使用规范用语

  “你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你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条的规定,依法对你处以××元的罚款”……公安部出台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2006年1月1日起,交警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先敬礼,并使用规范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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