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要求低保户每周公益劳动不少于10.5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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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6: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王雷报道 低保救济不养“懒人”,从今天起,广州的低保户,在就业年龄内(女18至50周岁、男18至60周岁)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每人每周须参加适当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三个半天(10.5小时)。 目前广州市低保人数总共有41882人,极个别有劳动能力的“懒汉”依靠低保生活。针对这些个别现象,市民政局经过近两年调研制定的《广州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参
据介绍,低保人员参加的公益劳动内容包括:参加社区环境卫生的清洁;参加社区治安巡逻;为社区“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抚养能力)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参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参加捐赠物品的接收、整理以及其他公益性劳动。 市民政局福利救济处助理调研员陆艳琼告诉记者,组织低保户参观、学习也属于公益劳动范围。据了解,符合参加公益劳动条件的低保人员临时患病,在提供医院证明后,可以暂时不参加公益劳动,待身体康复后再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