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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爆炸事件”再曝内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6:34 法制早报

  □本报记者 王甘霖 发自四川都江堰

  都江堰董家山“11·.22”爆炸事故发生以后,《法制早报》以《都江堰爆炸事件调查》为题,独家披露了“违规施工是导致事故最重要的原因”。报道引起了强烈地社会反响,全国有数百家报纸、网站转载了《法制早报》的报道。《法制早报》记者通过深入地调查,再次挖掘出爆炸事件中未为人知的内幕。

  民工四个月未领到工资

  董家山隧道工地的工人介绍,在这里进行施工的共有两个工程队,第一工程队老板福建人林秀松(音)负责左洞工程,第二工程队老板林传升(已经逃跑)负责右洞。两工程队的民工都有80余人。记者在中铁一局第四公司的网站上查到,这两个工程队被该公司称为“外协队伍”。

  在44人的遇难工人名单里,赵金是其中一个,也是一个负责具体施工的承包商。他带领的19人的施工队承包了董家山隧道右洞的立架和喷浆工程。这是去年5月他从福建的林传升(音)手里承包下来的。此外,林传升还将二衬工程(即给隧道进行衬贴)承包给了安徽籍的吴山林(音),开挖工程(包括爆破和运渣等)承包给了另外一位福建籍工头。

  林传生和赵金所签合同约定,每月根据工程进度,按照20%的比例扣发赵金的承包款做抵押,直到扣满15万元为止。直到今年6月扣满15万后,林传升又多扣了3万。因此,赵金手下的工人从9月份到现在,一直没有领到这4个月的工资。此外,第一工程队的工人也有2个月没有领到工资了。

  目前,中铁一局拟给予死亡者家属的赔偿价为,每个死者6万元。

  工程造价上亿元

  正在建设中的国道317(213)线都汶高速高等级公路,总投资为31.5亿元,于2003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预计于2007年12月建成通车。工程开标后,包括四川路桥集团、中铁一局、二局、十一局等单位在此进行施工建设。

  中铁一局四公司中标的C合同段是都汶公路

都江堰至映秀段
高速公路
段,全长5.325km,合同总价2.15亿元,合同工期36个月。董家山隧道是其中的一部分,由总计5065m的左右两个隧洞构成,于2004年1月7日动工。造价1.5亿元董家山隧道的另一半由中铁二局四公司建设,中标金额为11030.31万元。

  施工方解释事故原因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令旗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由于董家山隧道瓦斯含量较高,施工现场配备有瓦斯监测设备,在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及电线、电缆都是防爆的,施工工人也经过了特殊培训且持证上岗,但爆炸还是发生了。高令旗估计,可能是瓦斯突现,即工作面前面有空穴或缝隙,突然释放大量瓦斯,在瞬间出现爆炸,但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等还有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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