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城圆满解决一起工资久拖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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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0:3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贾俊秋通讯员王宏伟)日前,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山海关区人民法院的多方努力下获得了圆满解决,30名工人终于拿到了共计18万元的被拖欠工资。 据了解,2004年底,马某、吴某等30名工人就其原工作单位秦皇岛某有限公司拖欠马某等人工资一事向山海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此后,此案经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及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判决,判决该公司尽快支付拖欠工资,诉讼过程至此结束。但此后的一年中,工人们一直没能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2005年11月4日,30名工人向山海关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该有限公司按法院生效判决书支付30名工人工资,但该公司负责人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9名工人在得知该公司仍不打算支付工人工资后,情绪激动,误认为被执行人“根基硬、有后台”,于是在山海关区铁路立交桥处打出横幅抗议。 12月13日,7名工人又携带易燃液体,声称解决不了工资问题就要点火自焚。 经过山海关区法院的耐心工作,工人们理解和信任了法院的执行工作,并表示不再采取过激行为,耐心等待执行结果。 被告公司最终表示可以用办公区以外库房中的生产成品变现方式支付工资。次日,执行人员对其生产成品进行了清点和查封。 2005年12月21日,工人们同意在院长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在历时一年之久的劳动诉讼官司后,30名工人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