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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让聋哑嫌犯开了“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0:5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哑巴不开口,神仙难下手!”近日,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比较特殊的抢夺案。犯罪嫌疑人系聋哑人,在侦查阶段始终一“言”不发,拒不交代其姓名、年龄等任何情况。办案机关在通过骨龄鉴定确定其已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后,便以“无名氏”涉嫌抢夺罪,将该案移送蜀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蜀山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夏春在承办此案的当天,通过审阅案卷材料,
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是在实施抢夺时被当场抓获的,不仅有被害人陈述而且还有证人证言、物证、以及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等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对其定罪处罚。然而夏春仍然觉得有点“不放心”,他特地从聋哑学校为犯罪嫌疑人聘请了一位经验丰富、耐心细致的哑语老师作翻译。

  提审那天一大早,夏春就带着哑语老师来到了看守所。一开始,“无名氏”很不配合。面对此情,夏春推心置腹地与其拉起家常:在看守所里的生活过得怎样?饭能吃饱吗?冬天到了,有没有棉衣穿?等等。在夏春的真诚和耐心感动下,“无名氏”终于“开口”与哑语老师进行交流。他主动找夏春要笔,写下自己的姓名“车凤财”,是“黑龙江人”,并如实交待了自己的作案事实。提审结束后,车凤财不时用手狠狠打自己的头部,对自己所做的事情非常后悔。夏春又适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最后,车凤财表示一定好好改造。

  (蜀诉 本报记者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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