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让聋哑嫌犯开了“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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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0:5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哑巴不开口,神仙难下手!”近日,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比较特殊的抢夺案。犯罪嫌疑人系聋哑人,在侦查阶段始终一“言”不发,拒不交代其姓名、年龄等任何情况。办案机关在通过骨龄鉴定确定其已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后,便以“无名氏”涉嫌抢夺罪,将该案移送蜀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蜀山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夏春在承办此案的当天,通过审阅案卷材料,
提审那天一大早,夏春就带着哑语老师来到了看守所。一开始,“无名氏”很不配合。面对此情,夏春推心置腹地与其拉起家常:在看守所里的生活过得怎样?饭能吃饱吗?冬天到了,有没有棉衣穿?等等。在夏春的真诚和耐心感动下,“无名氏”终于“开口”与哑语老师进行交流。他主动找夏春要笔,写下自己的姓名“车凤财”,是“黑龙江人”,并如实交待了自己的作案事实。提审结束后,车凤财不时用手狠狠打自己的头部,对自己所做的事情非常后悔。夏春又适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最后,车凤财表示一定好好改造。 (蜀诉 本报记者袁星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