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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讨到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0:5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江苏一家建设单位在长达近2年的时间里,拖欠民工工资,淮南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法律手段,在去年底,终于让该单位付清了拖欠的民工工资,还让该单位倒贴了3万多元。

  去年1月20日,江苏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南工程处新社东村项目部34名民工向淮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他们2004年2月27日至2005年1月13日工资共计
126401元,案件经调查取证后,确认拖欠工资事实存在。2005年2月7日,当事人李纯乐支付部分工资后,尚欠29名民工工资69044元,其书面承诺在当年2月24日前付清,但之后未履行。2005年4月18日,淮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下发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在4月30日前支付拖欠的69044元工资,并于4月21日送达。2005年5月8日,当事人李纯乐又拿出2万元付民工工资,并与投诉民工协商,又一次书面承诺于2005年7月8日前付清,但其仍然未履行。在案件调查人员催促下,李纯乐又拿出1万元,此时仍然以这些农民工施工的工程质量有问题,未通过验收,导致决算不能做,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为由,拖欠民工工资39044元。

  2005年11月8日,淮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做出了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之后,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法院执行,将该单位所欠的民工工资、19522元赔偿金和2928元执行费全部执法过来,并于去年12月30日将所欠的民工工资全部发到民工手中。

  (本报记者 张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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