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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降价,省属医院为何没动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2:09 现代快报

  昨天是南京市2005年第二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执行新价格的第一天,南京市物价部门日前发布的消息称,这次降价的2936个品种规格的中标药品,都是日常用药,各医疗机构必须在门诊药房醒目处公示本单位所有中标药品的零售价格,接受消费者监督。然而记者在昨天的走访中发现,同是南京地区的医院,由于隶属不同,有的进行了调价,有的则毫无动静。

  【市民反映】

  省属大医院药品没降价

  昨天下午,患有关节炎的朱先生感到关节疼痛,便来到南京一家省级大医院。开药时他突然想起:前几天的报纸上说,从今年元旦起,2900多种药品降价。他就跟医生商量:“能不能挑这次降价药中的便宜药给我开些啊?”医生说:“没听说降价,要不你到药房问问。”朱先生就来到医院药房问:“是不是今天开始药品降价啊?”一位女工作人员的回答非常干脆:“不知道,没有听说过。”朱先生仔细观察了医院门诊和急诊以及药房的告示栏,都没有发现药品降价的公示。他感到奇怪了:“报纸上明明说今天开始药品降价的啊?我不会看错的。”

  随后他来到了南京市一家医院,在该院急诊中心的药房窗口,他见到了药品调价公告,公告上标明的药品调价执行时间是2005年12月31日17时。他向医院药房的工作人员询问,工作人员表示药品的确是从当天开始降价。朱先生更加不解了:“都是南京地区的医院,为啥有的医院药品调价,有的医院没有动静呢?”

  记者昨天走访了南京地区的部分大医院发现,大多数南京市属医院均贴出了药品调价公示,标明从元旦起执行新的价格;而记者走访了部分省级医院,却没见到调价公示。

  【记者调查】

  市里降价通知对省属医院无效

  为什么都是一些“省属医院”不进行药品调价呢?原来,南京市有关部门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降价的通知只能下到“市属医院”,对这些“省属医院”无效。因此,同在一个城市内,药品价格便有高有低,患者就诊自然也就“同城不同价”。

  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情况由来已久了。因为目前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实行“权限管理”,省属医疗机构的价格只归“省里”管,完全可以不理睬南京市的降价通知。

  目前,在南京的省属医疗机构数量不少,22家三级医院中,部、省及部队医院达到13家。在南京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中,虽然部、省属医院的总数没有南京市的医疗机构多,但在病人就诊量、药品销售量上,却要占去一半以上,毫不逊色于南京市属医院。

  因为这种“权限管理”,使得长期以来,南京人在看病吃药上屡屡发生“怪现象”。除了前文所述,在日常定价方面也出现过“撞车”现象,例如中药饮片的价格,不久前省级主管部门制定了一套价格,而市级主管部门也制定了一套价格,不但医疗机构犯难,消费者更是犯了“迷糊”,不得已,只好一个一个打起了投诉电话。又如2005年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省有关部门要求调价时间原则上“不晚于9月30日”,但实际情况是,同在南京城内,不同医院的调价时间也不同。省级医疗机构普遍比市属医疗机构晚一天。

  【业内分析】

  隶属关系造成药品调价不同步

  有关人士提出,不同医疗机构价格不同,正好给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创造了条件———市属医院的集中降价,应该能够带动其他大医院一起降价,大医院要想留住病人,就得主动降价,向市属医院靠拢。但实际上这只是理想情况下的效果。正如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的:不少大医院通常是人满为患,只怕病人多,不怕病人少,就是药价高,也不怕病人不上门。对病人而言,既然上门,就一定是冲着大医院去的,药价就是再高,也得做好心理准备,咬紧牙关。

  对此,一家省属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说,由于隶属关系的不同,省属医院也在定期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也经常进行调价,只不过有时和市属的调价时间不一样。他认为,虽然有时出现调价不同步的现象,但由于每次招标采购后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加价率都是一定的,因此省属的医院也在实际中不断调价。总体来说,不论是省属的医院还是市属的医院,其药品价格应该是差不多的。

  【专家建议】

  变“权限管理”为“属地管理”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说到底,不论属地的“权限管理”,直接给一些大医疗机构“不降价”创造了“借口”。其实,诸如此类的怪现象并非没人意识到。政府管理部门早已准备对其“动手术”。早在2000年8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便转发“省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必须以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资源共享、高效利用为目的,以需求为导向,对区域内卫生资源的配置进行宏观动态管理。各部门、各行业和各类所有制的医疗卫生机构都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服从区域卫生规划的总体要求。规划实施中要打破垄断,引入市场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鼓励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开展竞争。然而,5年多时间过去了,效果却不明显。

  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认为,如果从扩大药品降价范围、让更多老百姓受益的角度考虑,应该变“权限管理”为“属地管理”,即只要是在南京,所有医疗机构应该实行统一的招标降价。

  从昨天起,南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间试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关专家认为,“药品调价”也应像医检结果那样,在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医院中尽快实行互认。快报记者郑春平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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