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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天不开雾灯罚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3:0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月1日讯(记者 孙镇镇)昨天一场中雪过后,紧跟着一场大雾再次笼罩泉城。今天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果司机在雾天不开雾灯行驶的话,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相关条款对其进行100元的处罚。

  今天记者在文化东路、文化西路主要街道上发现,很多车辆并没有因大雾而打开雾灯。下午4点左右,记者在经七路上看到,虽然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但是因为大雾的缘故很
多车都早早地打开了大灯,但仅有少数司机打开了雾灯。记者粗略数了一下,20辆车中只有6辆车的司机打开了雾灯。

  据交警部门有关人员介绍,按照规定,司机应该在夜间或者遇风、雨、雪、雾等低能见度的气象条件时,开启示宽灯、后位灯、雾灯。如果司机在雾天不开雾灯行驶的话,应按照“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条款对其罚款100元。

  交警部门提醒,雾天不开雾灯,司机既看不清前方车辆,也会因视线问题,给其他行驶车辆带来麻烦,尤其是在人多车多的情况下,打开车灯更加有必要。因此,他们提醒司机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一定要及时打开雾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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