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上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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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4:33 重庆时报 | |||||||||||
昨日,朝天门码头,海事局工作人员正在发送宣传资料 本报记者陈艺丰摄本报讯(记者陈龙华)《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昨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规定,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将禁止
昨日上午,市海事局执法人员到朝天门码头各船上,给船上工作人员及旅客讲解《规定》各项要求,发放宣传资料,并出动三艘海事巡逻艇,沿江向各趸船、客船及货船作宣传。 根据《规定》,从昨日开始,船上将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同时,船上垃圾必须用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或实行袋装并运上岸进行处理,否则将予以10万元以下罚款。 市海事局负责人介绍,我市也正在制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将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