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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又杀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4:33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力)2004年因故意杀人致一死一伤的凶手,2005年才被法院判无期徒刑,在取保候审一个月后再次行凶,又致一人死亡。案发外逃期间,妄想逃避罪责,与同伙合谋将责任全推给一未成年的同伙身上。2005年12月31日,市二中院审理查明后宣判,真凶被判处死刑。

  2004年4月30日晚11时许,梁平县无业青年刘翔伙同多名同伙,在县城一歌城玩耍时
,与刘向阳等人发生纠纷,刘翔持砍刀将刘向阳杀死,并将一人砍成重伤。2005年7月6日,刘翔被市二中院判无期徒刑。随后,刘翔被取保候审。

  2005年8月29日晚11时许,刘又与肖某等人发生追打,并捅戳肖某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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