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原董事长郑俊怀被判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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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4:5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经过8天的休庭审理,前日下午3时,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俊怀等5名伊利原高管挪用公款案作出宣判,因挪用公款罪,郑俊怀获刑6年;杨桂琴、张显著获刑3年;李永平获刑2年;郭顺喜获刑1年缓期2年执行。此前,在去年12月22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 据了解,曾任伊利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CEO的郑俊怀,在听到法官宣判他被判处
郑俊怀的律师刘爱国说,在法院宣判结束后,他曾经要求跟郑俊怀商量要不要上诉,遭到法警拒绝。他说,此前曾跟郑俊怀商量过,一旦宣判为有罪判决,他们就上诉。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郑俊怀作为国家机关委派到伊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担任伊利公司董事长职务之便,伙同被告人杨桂琴、张显著、李永平、郭顺喜,由郑俊怀个人决定将巨额公款挪用给华世公司购买股票,牟取个人利益,其中,郑俊怀、张显著、李永平参与挪用公款数额为人民币1650万元,杨桂琴、郭顺喜参与挪用公款数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5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且属情节严重。 鉴于5名被告人已将所挪用的公款全部归还,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并综合考虑5名被告人犯罪的具体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酌情依法对其作出处罚。5名被告人挪用公款所购买股票的非法所得部分依法予以追缴。据悉,郑俊怀的年薪和期权奖励高达800多万元,副董事长杨桂琴的年薪和期权奖励有700多万元。据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