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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卖图纸 总工获罪被判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5:50 山西晚报

  本报1月1日讯 (特约记者 吕乃成)去年12月29日,闻喜县法院对林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做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是运城市首例犯罪嫌疑人被判有罪的侵犯知识产权案。

  林某是闻喜县选煤焦化设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4年7月,他利用职务之便,将该厂某新项目的核心图纸略加修改后转卖给河北省某公司,非法获利50余万元,给闻喜县选煤
焦化设备有限公司造成5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案发后,闻喜县公安局于2004年7月26日在大连将林某抓获,之后,公安民警经过多次调查取证,在2005年5月份查清了林某的全部犯罪事实。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张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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