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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全省交警按新规范执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6:0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 (交总宣记者李丹)元月1日,全省公安交警与全国同步执行公安部最新出台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依法扣留车辆要保证被扣车安全

  《规范》规定,依法扣留车辆时,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被扣留车辆的安全,提醒驾
驶人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妥善处理随车易变质货物。

  非紧急公务不得拦截搭乘机动车

  《规范》规定,交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严禁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车辆号牌;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打骂或者故意为难交通违法行为人;因自身的过错与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受理求助可要求驾驶人立即停车

  交通警察遇到遭受不法伤害、意外受伤、突然患病、遇险的人员或者公共财产需要紧急保护等《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所列举受理的群众求助,可以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立即停车,提供帮助,积极配合做好施救工作,维护交通秩序。

  查处超载不能扣留蔬菜生鲜车辆

  对于运送瓜果、蔬菜和鲜活产品的超载车辆,交警应当场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采取扣留车辆等行政强制措施。

  对于客运机动车超载的,在依法处罚之后,应当责令驾驶人或者车主消除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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