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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嫁表哥法院判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6:33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秦凌)因为表兄妹俩自小脾气相投,年龄相仿,两家的父母认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二人达到结婚年龄后,在家族长辈的主持下,二人便结为夫妻。但是婚后所生子女均有残疾,他们之间也矛盾重重,无奈之下,二人只好来到法院离婚。近日奉节法院一审以近亲婚姻无效,同意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27岁的陈某和26岁的表妹张某是奉节草堂镇欧营村人。由于两家相隔很近,表兄妹
俩长期生活在一起。两人长大后,张某已经是亭亭玉立的漂亮姑娘了。陈家人看在眼里,喜在心里,遂向张家提亲。正好张家人也有此意,两家人一拍即合。而陈某和张某向来比较听从父母的意见,2002年冬天,他们开始同居。之后补办了结婚手续。

  2003年,他们有了第一个孩子,但是孩子大一点后,夫妻二人发现孩子的听力存在先天性障碍。第二年,他们又有了第二个孩子,但是孩子没有语言功能。这时候有人告诉他们,这是因为二人近亲结婚的结果。于是夫妻俩的矛盾与日俱增,家庭矛盾不断。

  很快,他们意识到,二人的夫妻关系很难再维持,于是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奉节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其婚姻是婚姻法明文禁止的情形,其婚姻关系理应宣告无效。于是做出了解除二人婚约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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