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商部门1月4日起将对14条“霸王条款”进行严查,记者走访沈城却发现部分商家整改“霸王条款”不积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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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7:06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记者 冯岚)从1月1日起,省工商局颁布的14条“霸王条款”到了最后的整改期限。昨日记者进行走访时发现,沈城一些大型商场整改情况较好,而一些酒店、洗浴中心对此却表现漠然。 记者昨日在中街、太原街几家大型商场看到,商家对“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本寄存柜丢失物品,不负责保管及赔偿责任”等条款进行了改正,在这些商场中已看不到
省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打击“霸王条款”行动集中在全省大中型商场、商厦、超市、连锁店;较大的酒店、饭店、宾馆;旅行社、旅游中介服务;洗染、娱乐及汽车租赁企业。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沈阳只有一家大超市拿出了整改意见。而从1月4日开始,全省工商部门将对14条“霸王条款”进行严查,如发现商家仍不履行,最高可罚款1万元,情节严重者会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直至淘汰出局。同时工商部门认为,“霸王条款”屡禁不止,与商业服务类行业利用节假日市场消费群体较多,消费数额大,变换不同手法侵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密切相关。仅去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就检查合同19余万条,涉及金额244亿元,发现违法合同6311份。今年,我省将陆续重点打击房地产、保险、装饰、小汽车销售、留学中介等行业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