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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聚焦]运河行船一路罚个没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7:2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桂慧樵

  全长500多公里的航道上,设在船闸上、河道上的各种检查站、签证点竟达30多个。船员们算了算,每个站点一般设有四五个部门实行联合执法,若按30个站点计算,至少有150多个执法单位不断地对一个船舶(船队)实施沿途检查———

  近来,在京杭运河从事水上运输的苏鲁两省水运企业和船员们谈论最多的话题,是交通部门应如何为他们减负。

  据调查,目前从济宁到苏南运河的谏壁船闸,在全长500多公里的航道上,设在船闸上、河道上的各种检查站、签证点竟达30多个,在这些站、点、艇上,除船闸征收的过闸费外,还有海事、公安、航道、运管等部门的多个处罚项目。船员们算了算,每个站点一般有四五个部门实行联合执法,若按30个站点计算,至少有150多个执法单位,不断地对一个船舶(船队)实施沿途检查。尽管有关主管部门已明确规定不能对过往船舶实施重复处罚,但有的执法部门受利益驱动,对已处罚过的船舶仍不放过。

  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布设在运河上的上百个单位的执法人员,他们除了给船舶办理过闸登记手续外,还担负着对船舶进行违章处罚和运管费、货物附加费、航道养护费等的增补任务。一些过往船舶即使是有违章或少交规费的行为,但经过沿途各个检查站点的反复检查,并予以处罚和补交规费后,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问题了。但令船员们不解的是,尽管前面处罚过了,可到了下一个站点仍然照罚不误,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或几千元。

  据山东省济宁市港航协会的一位负责人介绍,今年9月以前,山东省港航部门为了给船员减负,协会在印制水路运输规费(长途)专用票据(货物港务费、货物附加费、港口建设费、船舶代理费、水运管理费、航道养护费、拖轮港务费、驳船港务费)时,均将运管费下浮20%,但船进江苏境后均一一被查补。于是,从2005年9月开始,山东省港航部门对运管费不再下浮了,以防规费流失和外地的补增。

  此外,海事部门的当班执法人员一般都不上船检查船舶是否有违章行为,而是让船员自己报。尽管有的船舶证书、人员配备和消防、灯光等各项设施齐全,但如不上报一两项接受处罚,当班人员是不让放行的。如果船主要求执法人员上船检查,要么是没时间,要么请你等着。由于船多,执法人员少,等个一天、两天说不准。为了船舶早日过闸,少找麻烦,明明船上有二副,也说没在船上,明明消防设施齐备,也说不全,罚上几百元图个顺当。船舶到了下一个站点,乃至最后一个站点,绝大多数海事执法人员都是这样对船舶进行处罚。

  据了解,设在船闸上的运管执法人员加大了对过往船舶检查的力度。尽管船舶所载的货物与运输规费单相符,也得要补增,且金额相当大。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甚至这站补了下站还要补。令船员们不解的是,有些运管部门为了检查过境船舶,甚至开着汽艇强行对航行中的船舶实施检查。有的船员怕得罪这些执法人员,只好交上几百元钱,而少数执法人员还浑水摸鱼,根本不开票据。

  这种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在上世纪80年代较为盛行,通过几次大规模的整顿后,这一现象基本得到了扼制。近年来,这种不正之风又卷土重来,不过变得更加隐蔽罢了。在暗访中笔者发现,这些“牵黄牛”的人多停靠在船闸上、下游远调站的一些小船上或河岸上。他们以开商店和为船员看号为诱饵,与执法人员相互勾结,从中牟利,给运河航运蒙上了一层阴影。

  笔者在暗访中亲眼目睹到这样一件事:当船员到远调站登记时,个别执法人员在处罚或补增税款时,有意将处罚或增补金额说得高高的,船员在不能接受的情况下,只好与其苦苦纠缠。执法人员看到时机已到,便暗使眼神,让船员找店主去谈价。有些知情的船员便直接找“上门”,经双方讨价还价后,使补增或罚款上千元钱的金额即可减半,并不开任何票据。这种行为不仅有损执法人员形象,而且大大增加了船员不必要的负担,导致船员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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