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命表”实施买寿险货比三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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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8:5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新华社北京1月1日专电(记者毛晓梅)1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及其配套使用政策正式生效。新生命表已正式作为我国寿险监管以及寿险公司责任准备金评估的标准表和寿险产品定价的参考表。 保险产品的定价一般由三大要素决定:利率、死亡率、费用率。1日起,保险公司将可自主选择定价用生命表(也称死亡率表),寿险公司定价可以新生命表为基础,也可以其他
同样,消费者购买保险,也将可在不同公司得到略微不同的报价。 整体而言,新生命表比原生命表的“寿命延长了,死亡率降低了”。因此从理论上讲,以定期寿险为代表的保障类产品的价格应该下降;以终身年金为代表的年金类产品应该涨价。 新生命表实施之后只可能影响新产品的定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