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原高管局局长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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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8:5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长沙1月1日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处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无期徒刑。 因涉嫌受贿罪,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杨志达2004年12月16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0日被逮捕。2005年12月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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