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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原董事长郑俊怀一审获刑 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9:00 每日新报

  据《新京报》报道经过 8天的休庭,去年 12月 31日下午 3时,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俊怀等 5名伊利原高管挪用公款案作出宣判,因挪用公款罪,郑俊怀获刑 6年;杨桂琴、张显著获刑 3年;李永平获刑 2年;郭顺喜获刑 1年、缓期 2年执行。此前,在 12月 22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

  据了解,曾任伊利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 CEO的郑俊怀,在听到法官宣判他被判
处 6年刑期后非常平静。在宣判完后,被问及要不要上诉时,郑俊怀表示,要考虑一下再做决定。整个宣判他仅仅说了这一句话,除了被判缓刑的郭顺喜表示不会上诉外,其他 4人都表示要考虑后再做决定。

  郑俊怀的律师刘爱国说,在法院宣判结束后,他曾经要求跟郑俊怀商量要不要上诉,遭到法警拒绝。他说,此前曾跟郑俊怀商量过,一旦宣判为有罪判决,他们就上诉。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郑俊怀作为国家机关委派到伊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担任伊利公司董事长职务之便,伙同被告人杨桂琴、张显著、李永平、郭顺喜,由郑俊怀个人决定将巨额公款挪用给华世公司购买股票,牟取个人利益,其中,郑俊怀、张显著、李永平参与挪用公款数额为人民币 1650万元,杨桂琴、郭顺喜参与挪用公款数额为人民币 1500万元, 5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且属情节严重。

  2004年 7月,有关部门介入伊利公司调查。为应对调查、掩盖犯罪事实,在郑俊怀安排下,郑俊怀、杨桂琴、张显著、李永平等人分别签署了关于代替伊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华世公司股权的虚假承诺函;张显著、李永平又伪造、变造了伊利公司董事会关于同意以华世公司为载体进行长期激励的虚假董事会会议记录;张显著、郭顺喜、李永平分别代表伊利公司、八拜奶牛场、华世公司签署了关于 1500万元和 150万元的虚假借款协议;同时,张显著将这些协议以及自己保管的 1500万元和 150万元的相关财务凭证、单据交给八拜奶牛场财务人员补做了会计账务处理。

  鉴于 5名被告人已将所挪用的公款全部归还,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并综合考虑 5名被告人犯罪的具体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对各从犯依法可予减轻处罚。遂以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郑俊怀有期徒刑 6年,杨桂琴、张显著有期徒刑 3年,李永平有期徒刑 2年,郭顺喜有期徒刑 1年缓刑 2年; 5名被告人挪用公款所购买股票的非法所得部分依法予以追缴。据悉,郑俊怀的年薪和期权奖励高达 800多万元,副董事长杨桂琴的年薪和期权奖励有 7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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