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每天在校不得超8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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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9:0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记者高祥 本报聊城1月1日讯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聊城市近日做出规定,对中小学生在校、睡眠、体育活动时间等指标进行了量化要求。根据这一规定,全市中小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为保证中小学生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由聊城市教育局出台的这一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全市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在校用于学习的时间不能超过6个小时,小学其他年级适当减少;初中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8小时,高中走读生在校时间不超过7小时;在校寄宿中学生睡眠时间安排不得低于8.5小时。 各学校安排走读生的离校和入校时间时,要充分考虑季节的变化和学生的实际情况,保障学生在家的睡眠时间不低于8小时,因雨雪等天气原因,学校可提前放学;各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走读的中学生和小学生不得上晚自习。 通知同时严禁各学校、教师在法定节日、星期天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 据了解,聊城市教育部门出台中小学生减负规定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许多家长及学生都盼望学校尽快实施这些规定,但也有部分家长因学生减少在校时间而影响学习成绩。聊城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认为,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除了教育部门的努力外,还需得到学生及其家长等社会各个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