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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检结果互认咋这么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9:09 大众网-生活日报

  ■1600元的磁共振,一个月做了两次。

  ■医生怕担责任只认本院检查单。

  生活日报1月1日报道记者高俊峰

  换一家医院看病,患者重复接受各项检查又费时又费钱,记者采访省城多家不同规模的医疗机构发现,尽管省卫生厅去年4月便出台通知要求各医院互相认可辅助检查、影像学检查结果,但截至目前重复检查现象仍然相对严重。

  患者:转一次院就要多做一次检查

  “1600元一次的磁共振,我不到一个月就做了两次。”2005年12月27日上午,正在省城某三级医院神经内科住院治疗的刘先生对记者说。由于在外地出差突发脑出血,刘先生先是住进泰安市一家三级医院,一周后转回济南一家三级医院继续接受治疗,“虽然已经有了磁共振检查的结果,可医生坚持建议再做一次。”38岁的刘先生自己经营一家小公司,又没有医疗保险,省钱的想法落空让他很不高兴。

  记者采访发现,重复检查更多表现在从各地下级医院转院来到省城的病号中,事实上,前来省城三级医院接受治疗的病号六成以上来自外地,他们在下级医院所做检查往往不能被上级医院认可。

  “好不容易排队等到自己了,可医生扫了一眼从前的病历和检查结果,说不上三五句话就开出了心电图和彩色B超的检查单,可光排队做这两项检查就用了3个小时。”56岁的兖州就医者黄先生在位于文化西路上的一家三级医院门诊对记者说。黄先生原本在济宁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因病提前退休,在省城工作的儿子对他不放心,要他来省城看病,“下半年单位刚组织过查体,这两项都在县医院做过了,可这里的医生就不相信。”黄先生很无奈。

  医生:出了问题负不起责任

  “医院之间互相认可检查结果的确能给患者省不少事,真做到这一点实在太难了。”接受采访时,一名已经从医30多年的主任医师的话让记者吃惊,“宁可让患者埋怨我,也不敢省下检查单,没有自己医院里的检查结果,一旦产生纠纷怎么说得清?”

  接受采访时,某三级医院医务处负责人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我们对省卫生厅4月份下文提出的要求非常重视,以前患者住院接受手术,往往是门诊查了住院还要查,甚至手术前还要再查一次,现在我们尽量缩短患者术前等待时间,门诊检查过的项目住院后尽量不要查。”但他同时表示,认可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还很难,“如果外院检查错了,我们根据错误检查结果治疗,最后很可能还要我们自己的医生承担责任。”但他同时表示,连同级医院的检查结果都不认可,的确给患者带来诸多麻烦,这需要医生从患者角度换位思考。

  同时有业内专家指出,造成重复检查现象的原因除了医生自身原因外,医疗设备的不合理购置是其中重要一项,“在相对较小的区域内,各医疗机构重复购置大型医疗设备,病号数量没增加,又不能让设备闲着,检查项目自然多起来,尤其是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医疗机构,检查设备远远超出自己的技术水平,即便做出检查也很难让上级医疗机构采用。”

  省卫生厅:尽量为患者省钱省事儿

  针对市民关心的重复检查现象,省卫生厅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去年4月份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降低医药费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的通知》本意便是为了改进医疗服务,满足市民需求,医疗服务应尽量为患者省钱省事儿。

  根据该通知,医疗机构应积极推行医疗机构之间辅助检查相互认可制度,省内二级综合医院及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检验结果,凡尚未超出该检验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在不影响正常诊断治疗,检验单据又能随同病历保存并作为诊疗活动依据的情况下,省部属医疗机构应对其予以认可,避免重复检查。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围绕这一工作,省临床检验中心和省医学影像学质控中心将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临床检验实验室和医学影像学科室间质量控制工作,并将室间质控合格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和医学影像学科室名单及其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和医学影像学专业向社会予以公示。随着质量控制工作的开展和医疗技术准入制度的建立,尽快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设备和医学影像检查设备淘汰制度,“消灭盲目检查,关键还在于提高医学检查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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