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私造烟花进“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9:19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高红日通讯员李季

  本报1月1日热线消息滕州一男子去年就与警方签订了禁止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安全责任书,随着春节的来临,他却在家中私自造起烟花来。近日,该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为确保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去年年初鲍沟派出所就与辖区各村及重点户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严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然而随着春节的临近,一村民郝某见烟花市场一路走俏,便产生了侥幸心理,在家中私自生产起烟花来。

  2005年12月25日,民警在其家中将郝某抓了现行。当场缴获烟花“二踢脚”135盘(50头/盘)。目前,郝某因涉嫌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15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