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初定名城保护方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9:28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1月1日讯(记者尹玉涛)记者今天从济南市规划局获悉,省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方案已经初步确定。今后,省城将以古城商埠及其传统文化保护为重点,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三层次保护体系。 省城古城区为护城河围合的地区。根据规划,其保护将从整体出发,既保护古城区,同时又要对古城区的外部环境加强保护。具体实施中,将继承古城区传统格局,保护古城
商埠区为纬一路、胶济铁路、纬十二路、经七路围合的地区。据介绍,济南的商埠开辟于上世纪初,商埠区的规划和建设是中国城建史上中西合璧的典范。 对于商埠区的保护,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将保持经纬道路路网和街区空间格局,保护典型街坊、有代表性的建筑,新建筑应注意保持与保留建筑的协调,整治街区环境,实施功能更新,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激发商埠区的活力,促进商埠区的复兴。 泉水是济南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划中,将划定以72名泉为重点的泉水出露区的保护范围和控制范围,对泉水补给区、重点渗漏带进行保护。 此外,还划定了118处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范围,继续补充具有地域性、人文性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同时保护、继承与发扬古文化、泉文化、名士文化、齐鲁文化以及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地名、传统戏曲、有代表性的庙会、地方名吃、传统行业和老字号、手工艺、近代建筑术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