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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官帮助下,元旦前夕陈老汉领回万元土地补偿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9:58 检察日报

  本报福州1月1日电(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邱景辉 王芳) 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元旦前夕,家住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的陈老汉终于领回了1万多元土地补偿款。

  泉港区是新兴的石化港口城市,“福建炼化一体化”、“国电南埔火电厂”等重点建设项目涉及数十个自然村、数千户农民的拆迁安置。在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农村土地的征用,泉港区检察院注重查办和预防基层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以及违法抢建
和内外勾结虚报冒领国家补偿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上面提到的陈老汉,他的土地补偿款曾被后龙镇土地所副所长刘某冒领侵吞,他为此曾上访了三年,该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查处了刘某的犯罪行为,帮他挽回了损失。据悉,建区五年来,该院共查办贪污、挪用公款和侵占征地补偿款职务犯罪15件24人,追回补偿款50余万元。

  据介绍,为依法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泉港区检察院建立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等违法犯罪信息档案,掌握此类犯罪的特点规律,制订《重点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实施方案》,联合纪委对拆迁工作队和各拆迁村的村干部进行了预防犯罪巡回讲座,在拆迁重点镇建立警示教育基地。

  2005年10月,泉港区检察院在查办南埔镇柯厝村干部贪污窝串案时,注意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允许涉案的村干部继续处理土地补偿款善后事宜,有效防止了因村干部集体更换带来的工作交接矛盾和失地农民集体上访等不稳定因素,确保了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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