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山东将健全纳税人档案以身份证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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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11:0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2006年我省将尽快实行以个人身份证件号码为唯一识别号的纳税人档案体系,以适应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 据了解,自2006年起,我省各级地税部门将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将国家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至1600元的政策落实到每一位纳税人,保障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同时,尽快实行以个人身份证件号码为唯一识别号的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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