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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原高管局局长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11:0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长沙1月1日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处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无期徒刑。法院同时判决追缴杨志达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295万余元,来源不明款人民币203万余元,美金7 万余元等,上缴国库。

  杨志达原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副厅级),兼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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