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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女子购买使用伪造信用卡获刑:八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15:58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在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时,案犯陈某的诈骗行为被识破,其随后即被公安人员抓获。福田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在人们印象中,信用卡诈骗被认为是高智商犯罪,但年仅19岁的案犯陈某是个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的女性。陈某是广东江门人,暂住在罗湖区黄贝岭,在深圳无固定职业。作案
前,陈某购买了3张伪造的信用卡,其中包括一张MasterCard信用卡和两张VISA卡,此外她还购买了一张伪造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2005年7月29日15时许,陈某持以上伪造信用卡和假身份证来到福田区赛格科技园4栋某贸易有限公司,打算购买两部共价值8660元的索爱手机。该店收银员郭某辨别出陈某所使用的信用卡是假卡,随即报警,民警赶至将陈某抓获。

  福田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由于案犯意志以外原因,其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另外,陈某在归案后也有一定悔罪表现。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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