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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女子勾结人诬告陷害男友获刑:十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15:58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袁江斌通讯员谢婷报道近日,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宗“奇特”的诬告陷害案件,该案被害人与被告人竟然是男女恋人关系。女子邓某怀疑男友用情不专,竟然勾结他人诬告谄害男友,法院一审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本案被告人是25岁的女子邓某,她与男子刘某系恋爱关系。据指控,因怀疑刘某对自己用情不专,邓某找来朋友翁某(在逃),商议报复刘某,两人合谋制造翁某手机被抢的
假象陷害刘某,欲使刘某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5年7月22日,被告人邓某约刘某晚上9时在华强北“女人世界”见面。当晚9时许,邓某与翁某在华强北圣廷苑酒店附近碰面后,翁某即尾随邓某一同来到华强北“女人世界”附近找刘某。当邓某找到被害人刘某后便一起往“港澳购物城”方向行走,翁某则按与邓某事先商议的方法,从刘某的身后抱住刘,并将自己的手机塞进刘的裤袋,然后大喊“抢劫”。闻讯赶至的保安员将刘某抓获,并当场从刘某的身上缴获翁某的手机一部。之后刘某、翁某二人被移送到公安机关。由于翁某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刘某被拘留、逮捕(现已释放)。但有关部门最终还是查清了真相,邓某也随之落网。

  福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无视国家法律,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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